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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巴楚县人民法院
对买某等21人的涉黑财产
开展执行攻坚行动
仅50天执行到位
4036.24万元
基本案情
买某等2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被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巴楚县人民法院执行。该涉黑团伙被判处罚金901.4万元,没收个人财产30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33.59万元,退还受害人,赔付受害人损失1.25万元,合计4036.24万元。
该案涉及财产金额大、受群众关注度高。为此,巴楚县法院执行局集中全局执行干警,全面梳理线索,制定执行方案,多次召开研讨会,采取多措并举,应执尽执,快立快执快结机制。
立案当天,执行干警迅速展开网络查控措施,成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49.5万元。执行干警又兵分三路,一路前往不动产管理中心、车管所、住建局等单位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的资产情况,并做好评估拍卖前的准备工作;一路查找新的财产线索;一路前往被执行人家属家中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同时,该院执行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商财产处置交付方案,推进案件顺利执行。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被执行人名下的3986.74万元的资产全部执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执行,彰显了巴楚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打财断血”、践行应追尽追、应执尽执的基本原则、努力确保如期实现“黑财清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