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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名单促履行 法院执行显真情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古人言:糟糠之妻不下堂,结发夫妻不易弃。相互扶助、相濡以沫本是夫妻间不可更易的义务,然而命运无情、造化弄人,申请人罗某却因为一场车祸打碎了家庭幸福、和谐的美好期许。

   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婚姻多年,膝下早已育有儿女,本应尽享天伦。但正当罗某而立正盛,却因车祸留下重症、高位截瘫,胸部以全无知觉,终日与轮椅为伴,朝暮存于床榻之间,生活全赖他人照顾。

   然而罗某值此大难,刘某却不愿履行夫妻间的帮扶义务,婚姻瞬间岌岌可危。经多方劝导、法院调解之后,罗某无奈同意回娘家居住,由刘某定期支付抚养费,不曾料,这却是另一个争端的开始。

  调解文书纸轻,内容何其沉重!即便在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双重督促下,刘某仍怠于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甚至连罗某赖以生存的抚养费都曾一度拒绝履行。在与罗某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违法背德,另立新欢,妄图逍遥于法律之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经人民法院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必定为民申义、执行到底。同时,法律又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在罗某申请执行后,大关法院执行人员立即了解案情,第一时间联系督促刘某履行。在得到刘某拒绝执行的回应后,通过网络查询刘某的银行账户,大关法院依法划扣刘某账户内义务款,并对刘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措施,强制刘某履行义务,依法对刘某作出制裁。

  法不强于人而自危,惊雷所至空谷传响,在大关法院公布2020年度失信人名单之后,立刻在人民群众中产生激烈反响。人们通过网络媒介相互转载失信人名单,并纷纷引以为戒。

  高高在上的法律,通过新媒介的普及,进一步在新时代下发挥着重要的教育功能与警示功能。与此同时,监督机制也从逐步从司法机关转移到群众中间来,更加充分地发挥其机能。

  迫于大关法院的制裁与邻里舆论的压力,刘某终于不得不服从法院的裁决,主动将未到期的扶养费用履行至大关法院,由大关法院执行人员转交申请人罗某。

  法本扶危助困,执行更显温情。由于办理案款领取手续、领取义务款均需申请人亲自办理,执行人员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便以现金形式向申请人进行发放。执行人员一番劳顿奔波之后,终于将义务款送到了申请人手中。

  伴随着申请人的连声道谢,执行人员也心结落地,申请人的权利也得到了保障,法律又一次充分救济了弱势群体的权益,通过执行,冰冷的法律也展示出了它难以言表的温情。最后,衷心祝愿祖国法治建设更加完善,申请人生活更加美满吧。

  


原文链接:http://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4/id/51528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