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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下午,四川高院组织召开院机关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四川高院党组成员龚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四川高院在家院领导、专委、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成铁中院班子成员,四川高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政治督导员)及部分员额法官、干警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初心裂变之殇》。四川高院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胡显志和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分别宣读了对院机关有关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
龚敏组长结合开展“守纪律、讲规矩”警示教育月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要从理想信念上深刻反思,持之以恒增强政治定力,坚定信仰、永葆初心。要从纪律规矩上深刻反思,始终做到心存敬畏,立德修身、清廉自守。要从审判权力运行上深刻反思,毫不动摇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从责任落实上深刻反思,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要坚持全面从“严”的主基调,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司法机关。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力正风肃纪。要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非”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干预过问司法活动。三是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党支部书记、廉政监察员(政治督导员)、各支部纪检委员和其他支委要坚守责任担当,把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强化警示教育,做细日常监督。要完善党建考评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和廉政建设考核的杠杆作用。
这次会议是四川高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守纪律、讲规矩”警示教育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各基层党组织将结合警示案例以及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扎实开展讨论交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真正做到预防在先、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