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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院:首次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广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5月19日,南宁中院发出《关于广西跨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首次以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广西跨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世纪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经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由一名自然人股东出资成立。经债权人申请,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作出执行转破产审查决定书,以被申请人跨世纪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由,决定将跨世纪公司移送中院进行破产审查。中院经审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由于本案疑难复杂、涉及众多债权人利益、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为了缩短审理时间,减少审理成本,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中院民五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

  为了保证此次竞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中院将成立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初审和现场陈述的方式,对申报机构的规模实力、专业水准和执业能力、办案经验、工作方案、报酬方案等进行全面评审,择优选定管理人。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5/id/52344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