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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看┃桂法正:法官工作的价值是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广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法院为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公正”,法官工作的价值就在于通过法律的力量、司法的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促进社会和谐,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法官肩扛公正天平,要把坚守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职业情怀;法官手持正义之剑,要切实担当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职责。

  弘扬公正理念引领社会价值。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法官应是公平正义理念传播者。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遵纪守法中发挥模范作用,以自己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带动全社会遵纪守法。要秉持公正司法之心,尽最大努力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成为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成果,以裁判正确引导舆论,形成人人崇尚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有普法之志,强化普法意识,推进以案释法,利用办案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解读,及时释疑解惑,使案件审判、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成为向人民群众普法的过程。

  化解个案矛盾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内心期待,这种期待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一个案件就是一起矛盾,办好一个案件就是化解一起矛盾,矛盾得到化解,正义得到伸张,对案件当事人来说就是一种美好、一种幸福、一种快乐。“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法官要有效保护和救济当事人受到侵害的权利,及时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法官要利用好调解手段,让这朵“东方之花”越开越艳;要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化解当事人的内心“纠结”;要“用情”办案,把当事人的冷暖放在心里,敢于为社会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办好每一个案件,成就他人的人生。

  营造预期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可以减少社会矛盾和振荡,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官,肩负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规制公权、维护公正的功能作用。法官要有社会责任感,在强调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关注其他知识以及社会常识,重视案件的社会效果;要通过发挥公正裁判的教育引领作用,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要在审判实践中用统一的裁判规则,依法惩戒各类犯罪,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7/id/53738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