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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社区┃博白县法院:记一堂鲜活的“法治公开课”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广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了更好地普及网络贷款的相关法律知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6月8日上午,博白县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明的带领下到博白县江滨社区开展庭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治公开课”。

  该案是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件。原告深圳融信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公司。被告梁某强因借款需要,于2019年10月20日在上海你我贷某公司的网贷平台上申请借款,并与出借人、上海你我贷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罚息、违约金等内容,并约定如被告梁某强逾期还款,出借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授权上海你我贷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同日,被告梁某强与上海你我贷某公司、深圳融信某公司签订了《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约定深圳融信某公司为被告梁某强的借款提供售后管理服务,被告梁某强应支付相应的贷后管理费、服务费,如被告梁某强未依约履行,协议项下的债权无偿且无条件转让给上海你我贷某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协议签订后,被告梁某强于2019年11月17日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之后便不再履行。2020年3月6日,上海你我贷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通过短信和站内信的方式通知被告协议解除。同年3月12日,上海你我贷某公司将其对被告梁某强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原告,并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2020年5月20日,原告向博白县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由叶明副院长独任审理,因被告梁某强未到庭参加庭审,庭审依法缺席审理。庭审过程中,叶明副院长认真审查涉案借款利息、违约金以及贷后服务费等各项费用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详细询问原告诉请的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整个庭审井然有序,旁听群众时而抬头倾听,时而低头沉思。

  庭审结束后,叶明副院长“以案释法”,对现场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期间,他还通过举例子的方式,生动鲜活地与现场群众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引导群众积极学习《民法典》的相关理论,让他们懂得遵法守法、用法护法。法官助理小邹亦结合庭审结束的网贷纠纷案件向现场群众详细讲解了网络贷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江滨社区位于人民公园附近,早上许多居民晨练。普法教育课结束以后,立案庭速裁团队充分利用此次庭审进社区的机会,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前来晨练的社区群众宣传反家暴法、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次庭审进社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大学生以及社区干部、群众等参与旁听,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受到群众的热烈响应。

  

  *普法小课堂*

  “网络贷款是否合法”。网络贷款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式,它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事实上,网络贷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它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平台履行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注意!不是所有的网络平台都是正规合法的,判断网络贷款是否合法,最关键也是最简单的一种判断方式,就是看这个平台的利率,如果年利率超过36%,这种网贷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

  “网络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第一,选择正规的网络贷款平台,或者知名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因为正规知名的网贷机构不仅信誉度高,而且有保障;第二,切勿被“免利息,无抵押”所诱惑。因为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没有付出的贷款是有风险的。第三,签署合同应仔细研读各项合同条款,核对利息、违约责任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莫要盲目的同意和默认。

  “不按期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第一,被告上法庭。借款之后长时间逾期不还,很可能被网贷平台告上法庭,一旦法院判决网络平台胜诉,借款人除了要偿还借款和承担诉讼费用以外,还可能要承担出借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第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借款人败诉了,有能力还款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大额高消费,乘坐火车、飞机、旅游度假住宿、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2918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