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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和延伸司法职能作用,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将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庭审现场搬进了旺茂镇石垌村村委会,并在庭审后为现场的群众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民法典》宣传教育课。
原告诉称,其与被告于2012年2月在昆明务工认识,双方认识不久后便开始同居生活,并于同年生育了长子李某。双方于2013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生育次子李某某。由于双方认识不久便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随着矛盾加剧,原告于2016年离开被告家到外地打工。2019年,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并没有得到改善。2020年6月22日,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主办法官黄丽红早在庭前就多次与被告沟通疏导,了解被告的想法;调解员李祖猛也多次进入被告家中和其家人进行耐心调处,但被告及其家人均表示不同意离婚。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2016年离开之后便很少回去看望小孩,也没有支付抚养费,两个孩子一直在被告家生活长大,目前两个小孩年纪尚小,是最需要母亲的时候,因此,不同意与原告离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始终没有作出让步。庭审结束后,主办人黄法官和调解员李祖猛还分别对原被告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最终该案未能调解成功。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随后,法庭干警给旁听的群众和附近村民发放了《民法典》宣传简略图等法治宣传教育的资料,由黄丽红法官给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民法典》宣传教育课。“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授课中,黄法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出发,运用常见的典型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形象生动地介绍了《民法典》的主体框架、新增亮点等,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关乎公民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知识。旁听群众表示感觉印象深刻、受益匪浅。同时,还为旁听的人员传达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识。
此次旺茂法庭开展庭审三进活动,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法律的渠道,对促进基层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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