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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最后一环,执行效果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将被执行人的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效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贺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后,经查询,被执行人贺某某有一套闲置房产可供执行。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拍卖,经两次拍卖仍然流拍后申请执行人胡某某表示愿意以流拍价格接受该套房屋抵债。但被执行人贺某某却以房屋评估价格太低不愿抵债并拒绝交房。
本院一方面依法组织力量准备强制腾房,并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等配合行动。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为有效化解矛盾,降低执行风险,做最后的努力,再次耐心细致的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认真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贺某某从抗拒到理解,从理解到接受,愿意主动交房抵债,不再需要法院强制搬迁,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也愿意做出让步,放弃部分债务。2020年12月16日,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好交付房屋,清点物品,并邀请了社区干部进行见证,顺利把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事后,各方人员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