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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在将被执行人肖某某宣布司法拘留后,肖某某慑于强制执行威严,立即主动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从而使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执行完毕。
2019年9月,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大众途观汽车一辆,价格226800元,交付日期为当年12月22日,之后邓某按约支付了购车款项,但约定期限届满后,肖某某却迟迟未交付车辆。无奈之下邓某起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肖某某退还购车款。
调解书生效后,肖某某却拒不自动履行,邓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肖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积极退还购车款。然而,肖某某却刻意逃避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今年12月初,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邓某提供的线索,对被执行人肖某某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他完全有能力履行,便果断地将肖某某列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告知其因拒不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定义务将要面临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住宿星级酒店以及不能贷款等后果,但肖某某仍不露面。12月14日,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查找到肖某某,并对其宣布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将其送至相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告之其如再不履行,将会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执行干警再三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后,肖某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在做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通知家属将20余万元案款付至了法院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