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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我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司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创新发展“三分九步法”审理模式,深入探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守护好一江碧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
本期推出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以“四个聚焦”着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宁乡市法院扎实推动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张家界永定区法院创新“三分九步法”审理模式成效显著,岳阳市中院坚持系统保护守护好一江碧水等改革经验做法,供交流学习。
岳麓区法院:以“四个聚焦”
着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坚持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挖掘内部资源,重塑解纷格局,整合服务功能,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该院诉前调解分流案件5827件,速裁5972件,合计11799件,占新收17931件民事案件的67.84%,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服判息诉率、调解率上升,一审发改率、申诉信访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一是聚焦诉源治理,实现纠纷源头化解。突出主动融入。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系统安排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党政、司法、社会各方责任。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高新区综合治理局等11家单位建立提前联动协调、诉中协调化解等机制,增强纠纷化解实效。2019年以来,共联动调解医疗卫生、土地承包、环境保护等疑难纠纷案件85件。突出基层指导。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关系,在观沙岭、莲花、咸嘉新村等街道、社区设联络点,委派、委托、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2019年以来,共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210余人次,组织开展调解经验交流5次,共指导人民调解工作2895次,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合力解决纠纷587起。充分发挥网格化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作用,固定每月28日派遣中层以上干部深入社区服务,指导人民调解,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突出法庭作用。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在法庭设立“多元解纷调解室”,特邀律师与特邀调解员共驻法庭化解纠纷。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村镇综治员等的业务指导,配合村、镇两级调解组织做好法律宣传,促进基层社会治理。2019年以来,已成功调解离婚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借贷纠纷等案件纠纷596件。突出重点领域。在交通、医疗、物业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设立专业调解中心,“一站式”调处常见、多发的民事纠纷。针对医疗纠纷,在湘雅附三医院、湖南航天医院等4家医院设立“医疗纠纷专项调解室”。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在辖区交警大队开设“交通事故多元解纷衔接窗口”,2019以来,共化解交通事故纠纷450件。针对物业纠纷,建立“物业纠纷联合调解室”,已诉前调解物业纠纷1918件,调解率达80%以上。
二是聚焦联动衔接,实现纠纷联动化解。强化特邀调解。诉调对接中心配备法官及助理4人,确定2家行业调解组织、11家行政调解组织、9家人民调解组织作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以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为主要对象,面向社会遴选82名特邀调解员。2019年以来,诉调对接中心共诉前分流调解各类纠纷5827件,平均调解时间为20天。强化律师调解。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吸纳166名特邀调解律师形成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的律师调解队伍;设立“长沙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驻岳麓区法院调解工作室”,鼓励律师参与纠纷化解。2019年以来,特邀律师调解民商事纠纷1023件,提供免费咨询8237人次,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49起,见证被告人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512件。强化机制创新。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统一审核部门、统一确认标准,不断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2019年以来,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的纠纷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37件。强化商事纠纷领域的有偿调解,支持律师等专业人士提供有偿调解服务。2019年以来,共有31起纠纷的当事人自愿接受有偿调解服务,实现了非诉调解纠纷的二次分流。
三是聚焦分调裁审,实现纠纷高效化解。人性化诉前调解。落实“调解前置实质化运行”,将涉民生类、修复社会关系、家庭关系、小额民商事债务等11类案件,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标的40万元以下的金融纠纷,以及对本地区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棚户改造、生态环境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不宜由诉讼程序处理的敏感案件,纳入调解前置程序。科学化繁简分流。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规程》,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按案由、案情等设置繁简分流标准,实现案件立体、多层分流,将物业服务、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商品房预售合同等简单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办理。精细化要素审判。组建复合型审判团队,建立7名员额法官速裁团队+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实现法官团队与特邀调解员一一对接,及时做好指导、诉调衔接工作。速裁类案件采用要素式审理,通过类案同审、多案连审方式,撰写要素式裁判文书,加速案件审理进程。2019年以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895件,占民商事案件47%,结案率97.5%,平均审理时间27.9天。
四是聚集服务提升,实现纠纷温情化解。立案服务一网通办。通过诉讼服务网、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网通办的诉讼服务。大力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进一步释放立案登记制改革红利。2019年以来,网上立案2679件、跨域立案53件、自助立案4946件。服务事项一体集成。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实质化运行,诉讼服务中心履行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材料收转、文书送达、12368热线平台等职责。逐步扩展网上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查询、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湖南移动微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平台自2019年10月上线以来,累计调解纠纷510件。推行闪信+电子送达,累计成功发送闪信14273条,助力解决送达难题。自助服务一站统揽。推行自助立案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公共区域设立现场自助立案区,安排专人辅导,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减少当事人排队等候时间。配置自助立案机、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查询机等设备,方便立案人员审核材料、录入信息,方便当事人打印文件,努力提高诉讼服务质效。
宁乡市法院:扎实推动院庭长直接审理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
2014年以来,宁乡市法院狠抓院庭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机制,坚决破解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层次问题,取得了良好改革成效。该院院庭长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0859件,占全院结案数的42%,年均结案率高达99.32%,案件发改率从2.75%降低到1.52%。2019年,该院院庭长审执结各类案件9347件,结案率为97.11%,案件发改率仅0.03%,该改革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一是科学厘定办案数量,缓解人案矛盾。2014年底,该院对前三年办案质效和院庭长行政事务量进行全面测评后,率先出台《关于入额法官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硬性要求院长、副院长年办案数应分别达到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30%,院机关庭长、人民法庭庭长应分别达到所在审判部门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0%、85%。同时规定主持或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协调督办、接待来访、指挥执行等不能充抵办案数,也不得挂名办案、办简单案,未完成办案任务的严格依规退出员额。该规定实施以来,该院入额院庭长均按质按量完成办案任务,去年该院院庭长年办案量最多的达580件,极大地调动了其他法官的办案积极性,有效缓解了人案矛盾。
二是合理明确办案类型,促进质效提升。该院对审委会讨论案件和发回重审、再审以及超审限案件进行分析后,划分出十类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并建立立案环节甄别分流机制,确保十类案件自动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对于发回重审、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等直接由院庭长负责办理,进一步强化对员额法官办案情况的监督,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组成合议庭审理。五年来,院庭长共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近3500件,解决了部分法官敏感案件不敢办、疑难案件不愿办、复杂案件办不好等问题。如“宇家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7·5”桩基协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湖南首例以村民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远赴哈尔滨两省三级六家法院协同执行大型工程机械案、湖南三星机床等三家公司破产案件等一大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均由该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带头办理,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制定详细权力清单,做到权责统一。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出台《审判职责规定》等文件,厘清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分工,集约化处理日常性辅助事务,让员额法官聚焦开庭审判等核心事务。同时,将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让其回归“资深法官”角色,彻底摒弃院庭长审批签发等旧模式,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文书签发权限下放,廉洁风险点扩散等新情况,该院下大力气解决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坚持院庭长直接审理与有效监督“四类案件”有机统一,实行审判监督管理全过程、无死角、全覆盖。
四是严格落实考核机制,降低发改比例。发挥数字法院系统优势,将相关指标作为院庭长办案考评依据,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现考评制度化、格式化、程序化、精细化、人性化。建立实时高效的审判管理模式,定期通报全院办案情况,将司法绩效和质量问题量化为分值予以扣罚,实现责、权、利一致的目标管理。对质效不达标的副院长、庭长或副庭长,视情况予以警示或由院长约谈,对违纪违法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五年来,院庭长承办案件年均发改率仅0.02%,院领导承办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
五是强化办案支持保障,激发办案活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争取地方党政支持,精简会议文件,压缩行政管理流程,庭长、副庭长的行政工作量较以前减少50%以上,切实保障了院庭长的办案时间。以办案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给能办案、办好案的员额法官和正副庭长以政治空间。连续三年办案量在350件以上的1名副庭长被提拔为庭长,选拔六名35周岁以下、政治立场坚定、办案能力突出的年轻法官为副庭长。按照专业化审判要求,组建新型审判团队,设置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工作能手等奖项,结合平时表现和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等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办案团队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永定区法院: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张家界永定区法院“三分九步法”审理模式成效显著
2017年以来,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深入学习借鉴长沙县法院“三分式”繁简分流审判方式和上海市法院“要件审判九步法”等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民商事案件“三分九步法”办案模式,奋力打造审判流程规范化、审判模式标准化、审判工作信息化机制,深入探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该院受理案件9721件,审执结9469件,结案率97.41%,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2.09%、26.05%和6.18%,发改率仅为1.84%,逐步释放出了司法改革“生产力”。
一是强化管理、审判流程规范化。制定操作规程。针对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大且类型相对集中等特点,制定《民事案件三分九步法办案规程(试行)》,以工作示意图、审判流程表、进程管理表等列明“三分九步”具体步骤,明确“繁简分流、事实分流、争点分流”三分式,以及“固定诉讼请求、确定诉讼请求法律关系、确定抗辩法律关系、确定具体法律规定构成、审查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是否匹配、争点整理、围绕争点举证质证、认定事实、做出裁判”的“要件审理九步法”,以集中讲学、行家授课、专题讲座等方式,引导民商事审判法官实行“三分九步法”审理模式,提高审判效率。2019年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6.6天,与2018年相比减少7.8天。注重规程融合。研发“三分九步法”办案软件,统一规范庭前会议规程、庭审提纲及笔录范本,拟定13种常见案件、58类案由的审理要点,将操作规程细化为35个审判要素,分步厘清具体实施步骤,让“繁案”变“简案”,使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司审理裁判等核心事务,案件审理流程优化、效率提高、错误减少。2019年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36%,服判息诉率达到90.9%,同比上升3.96%,调撤率保持在60%以上。强化规程运用。安排两个审判团队率先试行“三分九步法”审理模式,围绕工作流程图表,运用多元化解机制、速裁速调办案机制、个案精审增效机制,分步推进案件审理。总结试行经验后,制定季度、年度绩效管理办法,将“三分九步法”推行进度纳入绩效考核重点指标,组织开展适用竞赛活动,实行逐月调度、每季考核、半年讲评、年终总结,奖优惩劣。通过试点运行、比较并行、竞赛推行和强力执行,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司法决断能力、文书说理能力全面提升,全年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较三年前增加67.1%。
二是完善要素,审判模式标准化。找准审判要素。把好繁简分流关,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速裁速调“绿色通道”,设置人民调解室、律师服务站,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把好事实分流关,落实庭前会议制度,组织证据交换并质证,确定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对诉辩主张“求同存异”。把好争点分流关,确定争议焦点,以及是否需要鉴定、提起反诉等,征求调解意见,固定争议事实和证据准备开庭,没有争议的及时结案。通过分流,38.31%的民事案件以速裁速调方式结案,87.61%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2.39%的案件进入普通程序审理。明确文书标准。制作1813种法律文书,涵盖1040个判决书模版,列明裁判文书的基本要素,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说理充分,实现裁判文书标准化。经评查案件327件,裁判文书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96.3%。推进类案同判。从建立民商事案件类案同判机制入手,引导法官用个案审理经验指引类案审理,在推进“三分九步法”过程中,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实行案件类型化审理,实现审判模式标准化。对于当事人主张一致、认定事实一致、三个效果一致的案件,抓住“三分”环节,实现案件层层分流、诉前速裁速调、庭前求同存异、庭审定分止争、类案同判处理,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公信力。
三是夯实平台,审判工作信息化。立案服务快捷化。完善立案诉讼服务功能,设置立案排号、叫号机,规范立案秩序,开发网上“微法院”、引入“慧诉”APP、智能诉导服务平台,让当事人通过手机就可实现“指尖上的导诉”。利用登记立案、网络立案、电话立案“一体式”服务,提升立案窗口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诉调对接、信访接待“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案件庭审科技化。将“三分九步法”融入“互联网+”“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把要素式裁判文书智能生成与“三分九步法”要件式审理方式结合起来。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建成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系统,真正让“在法庭所说的每句话成为呈堂证供”变为现实。制作用于辅助法官办案的工具小插件,逐步实现庭审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同步阅卷、查阅笔录及期限、费用计算等功能。把简单的重复劳动交给电脑处理,把数据提取与信息分析交给计算机完成,2019年,民商事案件庭审平均时长52分钟,较上年缩短了37%,当庭宣判率达到45.17%,当庭宣判案件的上诉率仅9.1%。辅助办案智能化。结合数字法院系统,开发“三分九步法”办案软件,引导法官熟练利用案件信息、文书模版、共享资源、数据计算、类案搜索等办案辅助平台,满足了法官办案的法条自动检索、案例主动参考、尺度统一对比、文书自动生成校对等工作需求,“三分九步法”办案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岳阳市中院:坚持系统思维守护好一江碧水
近年来,岳阳市法院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岳阳时作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环资审判工作,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二合一”或者“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统筹刑事制裁、行政监督、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环保效果。2019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3件,判刑376人,环资审判工作经验先后被《人民法院报》、省委《改革简报》推介。
一是高站位推进,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出台《关于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强市的实施意见》,中院制定了《关于为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实施意见》等,坚持“抓一把手、一把手抓”,建立环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部门的协同高效机制。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邀请省高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环境监管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推动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发展理念,积极建设岳阳市生态发展新格局。
二是专业化建设,创新环资审判模式。市中院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安排全国优秀法官担任庭长。推动君山法院成立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跨区域集中管辖洞庭湖环资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指导辖区基层法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环资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归口管辖、专业审判机制,实现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二合一”审理模式全覆盖。中院在东洞庭湖采桑湖保护站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实现涉洞庭湖水资源保护案件全部在巡回法庭就地审理。制定系列环资审判制度,印发环资审判工作指南,汇编20余个环资审判典型案例,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
三是协同性保护,汇聚生态保护合力。坚持“江湖山一体化”环境资源系统保护模式,以保护长江黄金水道、东洞庭湖生态湿地、湘江、城市饮用水源地,以及多个省级森林公园为重点,争取林业、自然资源、渔政等部门支持,建立了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湘阴、汨罗、华容、岳阳县等10个基层法院均结合本地生态环保实际,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司法保护基地,充分发挥科研、宣传、生态修复资金使用、环资审判四大功能,更好地保护全市生态环境。
四是典型化培育,审理一批精品案件。通过院长带头办案、集中审理宣判、典型案件全程直播等方式,审结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环资保护案件。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了“春雷行动”第一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校大学生旁听庭审,全程直播、当庭宣判,取得良好效果,该案被评为全省法院“春雷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岳阳楼区法院一审、岳阳中院二审的何某等7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环境资源交流案例;君山区法院审理的益阳环保志愿者协会诉湖南林源纸业公司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8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岳阳县法院审理的汤某等1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法院长江流域十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某新农村养猪专业合作社诉临湘市环境保护局不服环保行政处罚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邱某与君山水上开发中心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入选湖南省2019年十大环境资源案件,二审裁判文书获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裁判文书一等奖。
五是全方位宣传,扩大司法审判效果。每年召开“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坚持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通过组织公益跑、环境保护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留住江豚微笑”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多种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充分运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介绍环境资源法律知识、司法动态、典型案例,向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推介岳阳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湘阴县法院一审、中院二审的湖南最大数量捕杀、贩卖小天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频道、人民法院报跟踪报道;岳阳楼区法院首次在环境公益诉讼中适用先予执行措施等均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