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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利用“墟日”群众“赶墟”时间,组织法官来到新桥乡农贸市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图为法官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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