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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形势,牡丹江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行攻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春耕促生产,做到“防疫春耕两不误,春光正好不辜负”。
东宁市法院
近日,东宁市法院协同相关部门,采取调解方式执行了一起林地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因张某私自占用了李某承包的林地,双方协商未果,李某将其诉至东宁市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返还其占用李某的土地。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时农民已经开始春耕,为了不耽误农时,在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田凤臣立即对案件进行了了解。随后,他邀请东宁市林业局及道河镇林场工作人员,与他一同去做张某的思想工作。
执行法官与林场工作人员耐心地对张某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经过调解,张某终于同意积极配合法院,将土地腾出退还给李某,案件圆满执结。
穆棱市法院
杨某良与杨某温俩兄弟在穆棱市法院执行法官的“人性化”执行下,不但化解了纠纷,还让俩兄弟尽释前嫌。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二人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闹上法庭,经穆棱市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杨某温退还原告杨某良7.2亩土地。
春耕在即,可杨某温却迟迟没有返还土地,杨某良心急如焚,找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为了顺利执结案件又能弥合兄弟二人的感情,执行法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采用“柔性执行”的方式,从亲情出发,劝解双方当事人,并积极给两个家庭创造和解机会。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兄弟二人终于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兄弟俩也解开了心里的疙瘩,安心投入春耕生产。
西安区法院
西安区温春镇新立村的陈某、张某与朱某、朱某某、韩某一家分别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
2019年夏天,申请人张某、陈某分别依据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朱某一家无法一次还清欠款,双方协商,2020年,由张某耕种被执行人朱某一家所有的6亩耕地,以每亩承包费300元抵偿债务至还清欠款为止;陈某则同意朱某一家每月偿还借款500元,至还清为止。
今年春耕以来,张某在对朱某一家的耕地进行耕种时发现,案外人范某以朱某欠其借款为由,抢种了3亩地,而陈某也未按时收到朱某偿还的借款,故张某、陈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原来朱某为了减轻儿子朱某某的经济负担,对其称已按月偿还陈某借款,让儿子不用担心。执行法官找到朱某某后,向其释明了相关情况,朱某某当即表示,欠陈某的钱由其负责偿还,并就还款方式及时间与陈某达成协议。
而张某也通过司法途径追回了被范某抢种的3亩耕地。但为了保障另一债权人范某的合法权益,经执行法官敦促,朱某同意每月偿还范某500元,至还清欠款为止。至此,案件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涉农案件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案结事了,才能维护农村的稳定。牡丹江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春耕备耕等纠纷问题,努力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