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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节点。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中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积极部署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围绕“四个”坚持,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兴安大地上生根发芽,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持落实从严,夯实措施之基
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无中生有、凭空而来。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植根于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思想之中,来源于多年司法改革的实践当中。
一是敞开立案大门。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区法院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坚持有诉必理,全面推进立案规范化建设。二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在院内设立人民调解室,创设律师服务窗口,与保险、妇联、社区、银行等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式,矛盾纠纷处理做到“能调解的就不诉讼、能简办的就不走繁琐程序、能快裁的就当场结案”,切实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制定了一站式多元化解纷工作制度,出台考核标准,定期对基层法院立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打破旧有思维和工作模式,统一思想认识,以全流程的视角规范审判行为,加强统筹谋划,落实工作责任,破解建设瓶颈,推进多元矛盾解纷工作。
二、坚持服务从细,坚守为民之心
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坚守司法为民初衷不改,细化详化各类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是深化“四零”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细化登记流程,规范立案行为,实现标准统一。二是完善功能设置。将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业务办理区、宣传区、资料区、自助区、公示区和等候区六个功能区,增设导诉人员,配备便民设施,印制《诉讼指南》等指引材料,免费提供格式诉讼文书,对起诉诉求不明、材料不齐全的,主动释明指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执行有关司法救助规定,及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2015年以来,全区通过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252万余元。同时开通了12368热线,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诉讼咨询服务,让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诉讼咨询,进一步节约审判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结。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前置筛选功能,进入诉讼的案件70%以上流转至简易程序,剩余30%的繁案交由审判能力较强的资深法官处理,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办案效率。
三、坚持效果从实,把稳质量之舵
按照“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职能明晰、设施齐全、服务到位”的要求,中院进一步加大对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一是整合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来访接待、法律援助、判后答疑等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平台转变,倾力打造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升诉讼窗口服务质量,强化工作纪律和立案规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实现服务质量“零差错”“零投诉”。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在立案诉讼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箱、畅通网络举报平台,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立整、立改。
四、坚持规划从长,确保方向之锚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将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落实。
一是确定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区法院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全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丰富诉讼服务机制和内容,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法院“线上”“线下”业务的深度融合,努力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快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提档升级。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订《中院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工作意见》《网上阅卷的若干规定(试行)》《简案快审速裁机制》《关于推进诉调对接及非诉对接多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让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四是提升服务能力。对照工作要求查短板、补不足,不断提高立案信息化水平,强化各种新知识、新技术、新系统在诉讼服务工作中的运用,将人民调解融入诉讼一线,通过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以多种途径、多种程序化解矛盾。
文章出处:《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