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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当事人杨某某来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法官李光大手中,借此表达对他倾心调解纠纷、为百姓排忧解难的真诚谢意。
据悉,杨某某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拍得了一套附带租赁协议拍卖的房屋,该房屋明确标注自2020年7月1日起由杨某某向承租人岳某某收取房屋租金。但杨某某与岳某某催要房屋租金时,岳某某表示已将房屋租金给付给该房屋原房主,多次催要房租无果后,杨某某向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岳某某腾退该房屋。
立案后,办案法官首先向被告岳某某电话送达,通过电话沟通基本案情,并交代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但由于岳某某特殊的工作时间,无法进行当面送达,在多次邮寄送达均无法联系被告的情况下,办案人来到岳某某住处,但也未能找到岳某某。经过多次踏查,办案人最终与本案被告岳某某取得了联系。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为了缓解双方矛盾,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办案法官根据买卖不破租赁法理,向当事人双方释明相关诉讼权利义务。通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法官协调原房主返还郭某某7月1日后的房屋租金,被告岳某某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继续承租该房屋。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既是对办案人工作的肯定,也对其是一种激励。在未来,办案法官将继续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一起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