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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山东高院院长张甲天代表:提供多元解纷方案 让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山东法院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围绕这方面的工作,全国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高院院长张甲天。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提供最优调解服务

  “诉源治理不能靠人民法院单打独斗,只有形成合力,才能达到目的。”张甲天说。2020年1月,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高院等18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行业非诉矛盾化解率不低于60%,将“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推动各部门在源头治理、纠纷化解中良性互动,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多维度、多层次推动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是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山东一些基层法院积极参与“无讼村庄(社区)”创建活动,“因地制宜”融入社会综合治理,通过“端口前移”降低纠纷成讼率,取得良好成效。平度法院以“无讼村庄(社区)”创建作为切入点,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搭建“无讼村庄(社区)工作室”790个,授牌“无讼村庄(社区)”459个,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建立联络员机制等举措,打造枫桥经验平度样板。济南市中区法院在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每个工作室配备2至3名专职调解员,参与诉源治理,过滤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

  深化调裁一体模式,配备最强调解团队。

  近年来,山东高院加强调解速裁工作指导,指导各中院、基层法院配备10%的员额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速裁团队,特邀调解员嵌入速裁团队,实行“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调裁一体化模式,对诉前分流案件及时调解,调解成功当场司法确认,调解过程实行无争议事实记载、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等制度,调解不成直接速裁。

  “麟和人民调解室”“老马调解室”“杨大姐调解工作室”等是菏泽巨野县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通过由法官或法官助理对调解全程指导,调解结案率达到30.82%。青岛黄岛法院按照每个速裁团队年结案1000件的目标,组建10个速裁团队,将30名调解员编入团队,按照“1名法官、1名助理、2名书记员、N名调解员”模式开展工作,将95%的民商事案件分流至调解中心,由调解员先行过滤筛查,随即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予以指导,调解不成立即速裁,20%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案结事了。

  同时,各级法院充分吸纳社会各类解纷资源,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具有解纷职能的组织、人员全覆盖,特别是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金融借款等占比较高的重点领域、案件类型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全业务、全方位解纷服务。

  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打造最好服务场所

  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映入眼帘的是规范的区域划分和专业的设备。为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按照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需求提供专业设备和场所,安全保障区、诉讼引导区、立案服务区……规划合理的功能区、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大厅同样是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山东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基础,线上服务为核心,诉讼服务大厅为载体,打造线上线下、院内院外功能互补、协同运转的诉讼服务格局,坚持把最强力量、最好场所、最优服务提供给群众,让老百姓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全力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求。

  张甲天说,下一步,山东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为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秋丽 通讯员 郑红军)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689796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