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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法院系统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规定的审判公开原则以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提供物质保障,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向更深、更广、更全面发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以公开便民利民,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到了“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将全省法院打造成为“阳光下的法院”。省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浚县法院等单位被最高法院确立为第一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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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上网“曝晒”裁判结果
2009年全省法院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省法院要将2008年10月1日后生效的裁判文书于2008年12月30日前全部上网公布。”针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省法院自2008年开始便下发决定,作出要求。
2009年1月14日,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省法院作工作报告中公开宣布:“今年上半年,各中级法院裁判文书要全部上网公布。”
2009年10月25日,全省法院分三阶段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据了解,为了规范这项工作,省三级法院全部成立了网络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同时,省法院出台了《裁判文书上网管理细则》等文件,规范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目前,河南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机构完善、设施配套、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督导有力,基本上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2009年,河南法院裁判文书上网被人民网、央视网和中国法院网共同评为2009年度中国十大法制新闻。
截至2018年10月,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3897772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评价,河南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国际法学界研究中国司法制度的资源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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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审判”让群众看得见
2009年河南法院首次网络视频直播成功举行
2009年6月7日,河南法院首次网络视频直播在通许县法院成功举行。当天,该法院审判大厅座无虚席,近200名群众参加旁听。包括在内的20余家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各大网站进行网络同步直播。
此次直播案件为许某等4名原告诉安某等4名被告生命权纠纷案。直播进行了两个小时,秩序井然。
时任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现场接受了媒体采访,高度评价了此次庭审直播活动。张立勇认为,庭审直播是“阳光审判”的一种重要形式,可以让更多群众参与庭审活动,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推行庭审直播是河南法院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裁判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裁判过程的举措,能够让群众评判司法审判过程是否公正。庭审直播是最生动、最直接、最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范围。
截至2018年10月,全省法院在河南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249427件,直播次数位居全国前列,网民点击量达5469168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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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平台让司法拍卖更透明
2014年司法网拍“第一锤”定音
2014年3月17日22时,在新密市法院的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一辆起拍价为7万元的轿车以9.3万元成功拍卖。这是我省法院涉诉资产网络司法拍卖“第一锤”。继浙江、江苏之后,我省成为全国第三个法院统一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省份。
“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免佣金,减少了暗箱操作、内幕交易的可能,使司法拍卖真正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加网拍活动的律师张某说。
据了解,从2010年7月开始,全省法院开展了以“四个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即统一拍卖机构名册,统一由中级法院对外委托,统一进入政府设立的产权交易中心竞拍,统一媒体公布拍卖信息,全面实行司法拍卖社会化、市场化、公开化。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12.76万次,成交物品5.03万件,成交金额287.89亿元,累计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0.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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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开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2018年12月6日4时,洛阳市16家基层法院开展“凌晨围堵”,拉开了该市两级法院执行行动序幕。当日,省法院与洛阳两级法院联合举办的“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也在洛阳同步举行,20余家媒体参与直播,活动共持续两小时。
直播中,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洛阳市相关执行联动部门代表共同见证了此次执行活动,超过208万名网友通过网络观看了此次直播。
除了通过网络直播公开执行情况外,省法院还充分利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向全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情况;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反规避执行活动,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审计执行、财产申报、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投资、限制出境、媒体曝光等方式推动执行工作。
同时,省法院还积极与媒体联络,促进执行公开。2011年7月,省法院开通“豫法阳光”微博,及时发布全省法院受理的重大案件、举办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2012年,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开通腾讯、人民、新浪、新华微博,并将“豫法阳光”微博打造为集微博、调解室、微直播活动、微博报告等功能于一体的品牌。
今年2月27日,省法院在“豫法阳光”微博品牌的基础上又正式开通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通过网络技术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去年以来,省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月发布制度,通过网络等媒体分6批集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770名“赖账户”被曝光。
此外,省法院还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案件标的额大、影响范围广的“老赖”进行集中曝光,并不定期公布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有效地促进了执行公开,推进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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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只有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才能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早在2011年1月,省法院便制订了《关于落实〈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强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个环节的公开工作。全省法院通过逐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最大范围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实现“阳光司法”“和谐司法”。
推行立案公开,坚持流程公开、信息公开、司法救助制度公开、便民措施公开,保障当事人诉权。
深化听证公开,公开展示化解社会矛盾过程。
积极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制度,进行一系列有益探索,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搭建审务公开平台,促进审判管理工作。
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与法院零距离接触。
创办“网评法院”栏目,打开网络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的窗口。
实行重大新闻定期和临时发布制度,力争在第一时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力促进司法公开。
……
在改革开放的大道上,河南法院用一种实实在在、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司法公开的实践,降低了群众了解司法工作的成本,方便了群众零距离触摸法治,解决了群众提出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省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