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6月17日下午,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专项听取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自查阶段评查出的重点案件复查、复核、复检情况汇报。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主持,部分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以及监察室、审管办、相关庭室负责人和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分别就其被评查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思路、重点和难点以及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情况进行了逐案汇报和说明。听取汇报后,王民克和与会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就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案进行了分析、指导。
会议指出,审判执行是法院的工作重点,案件质量则是重中之重,要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同时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更好体现公正与效率。一是把好案件质量关,承办法官作为案件质量直接责任人,要把案件办理的每一环节都当做最重要的环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最终的裁判必须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法官要加强自学,要认真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法官业务能力。要积极邀请上级法院加强业务指导,促进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条文理解的统一,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三是承办法官要切实增强审限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将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办案作为应尽之责,不断提升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证据审查判断、裁判文书制作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