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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法院与县交通警察大队、保险公司、县司法局联合成立了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结合“登”字号改革,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在诉讼前端。今年以来,共诉前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30件,占交通事故已结案件的20.13%。
加大宣传力度。联合交通警察大队、保险公司、司法局对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进行宣传引导,将宣传引导工作前移至事故发生第一现场,当场向当事人发放一体化处理流程明白纸。
加强对当事人先行调解的引导。法院自行进行诉前调解或将案件移送调解工作室、相关调解组织或者调解人员进行调解之前,充分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的情况下再进行诉前调解,杜绝强行诉前调解的发生。
类案同判,调判统一。无论在交警调解、保险公司调解、法院诉前调解,还是进入诉讼程序,都能实现同案同价。鼓励当事人预先通过理赔计算预估赔偿数额,理性预期、合理主张。
推动共享平台建设。道路交通案件各环节由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完整录入信息,同时推动鉴定机构接入网上平台,实现各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文章出处:景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