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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一份司法建议的正确打开方式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重庆法院网 作者:佚名

   “同学们,如果有人对我们做出了这些不必要却有意识的触碰,就要多个心眼啦……”12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成员李睿龙正在台上对李家沱小学的五六年级学生们循循善诱,讲解预防性侵法律知识。

   这不仅是一次常规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更是一份司法建议的落实后续。

   重庆五中院少审庭总结近两年的涉少性侵案件发现,很多受侵害人都是在校学生,遂决定向各区教委发出相关司法建议,以预防更多孩子受到不法侵害。

   今年10月11日,第一份司法建议发给了巴南区教委,建议其适时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

   收到该司法建议后,巴南区教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了包括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计划和学前教育行动指南、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在内的系列落实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随后及时复函给重庆五中院,并对落实这份司法建议的系列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随后,巴南区教委向重庆五中院发出邀请,请“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到巴南区送法进校园,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司法建议的目的不是单纯地指出问题,而是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因此,人民法院须不断研究作出优质司法建议,并建立跟踪机制,掌握每份司法建议的采纳、落实等情况。被建议单位也应加以重视,及时部署落实建议举措并适时向人民法院反馈,与人民法院一起,共同助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7107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