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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红:志同者不以万里为遥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今年28岁的李小红是云南省曲靖市人,自2014年8月考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以来,他始终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各方面得到了快速成长。因考虑到夫妻异地、老人赡养等实际问题,2020年4月,李小红调回家乡法院工作。

  好男儿脚踏实地

  2014年,李小红来到蓟州法院后,深深地被同事们浓厚的学习氛围所感染。禁毒学专业的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知识,终于成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8年5月,转任法官助理后,他主动申请到工作任务较为艰巨的执行局工作。

  虽然在执行局工作仅两年时间,但是说起李小红,团队里的执行法官纷纷赞称:“小红这个孩子,干活细致,肯吃苦,有股子干劲儿!”

  那是55起劳务合同纠纷的执行案,55个农民工申请执行同一个体老板拖某(化名),拖某不仅不履行义务,还无视法院传唤,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李小红跟随执行法官对拖某家强制搜查,但却一无所获。

  一想到这55名拿不到劳务费的农民工心急如焚的样子,执行局干警寝食难安。为此,他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还经常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多次前往拖某曾出现的场所进行蹲守,周六、周日,凌晨、夜晚,风雨无阻,参与这些工作的李小红也是斗志满满、毫不懈怠。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终于在某日凌晨6点钟等到了正要从家里出门的拖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做进一步调查。

  原来,拖某共计欠劳务费50余万元,在收到民事判决书后,他便拿了20万元交由工程队两位工头给农民工发放,至于钱有没有发给大家,他便不知道了。执行干警听后,顿觉此中必有猫腻,便根据拖某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了两位工头,仔细盘查发现了新的线索:两位工头已将20万劳务费私下花完。事情查清了,工作也就有了方向。而对于仍拒不执行且态度恶劣的拖某,执行法官则立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几番调查,几经努力,两位工头拿出了占为己有的20万,被拘留的拖某也凑够10余万,悉数发放。拖某同时与申请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并承诺按时履行。至此,55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民者恪尽职守

  “小红是明天走吧?”

  “对呀,他明天中午的飞机票。”

  “你快看咱们工作群,他今天上午还入村执行呢。”

  李小红在乘机返回云南的前一天,仍心系案件,坚持同执行法官一道入村办案,并成功执结两起村委会拖欠劳务费的案件。他说:“来蓟州这几年,领导和同事们都对我很关心,虽然明天就要走了,但只要今天还能为蓟州老百姓做点儿啥,我就要尽把力。”这个平日里不善言辞的小伙子在此刻红了眼眶。

  在职在岗,更在状态,李小红坚持“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理念,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与坚守。

  真情谊四海皆友

  李小红离开蓟州当天,他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首诗词,配图是他一直来视之为“家”的蓟州区人民法院。

  同事们纷纷前来送别赠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这是当年一起熬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战”永不褪色的“战友”情谊;“再来一场篮球赛吧”,这是工作之余在篮球场惺惺相惜的兄弟深情;“回家团聚了”,这是同事大姐衷心为他父母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感到高兴;“回家好好干”,这是老大哥最朴实的嘱托;“云南再见”,这是大家的约定!

  此刻,李小红已经回到家乡法院工作。虽然与天津相隔了6000多公里,但始终在从事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一直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奋勇前行!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5/id/52373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