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问:什么是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灾害。
上一篇:战“疫”路上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律问题与应对建议
下一篇:疫情期间,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