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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房山法院燕山人民法庭朱乐法官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某医疗器械公司诉被告某石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某医疗器械公司系民营企业,与被告某石化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合作,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硝酸镧等化学制剂产品。近几年,原告作为民营企业供货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提供了对应的产品,但被告未依约足额支付货款1531982元,原告遂诉至法院。
被告认为其中一笔货物有问题,导致其在生产中产生了损失,双方对该损失数额未达成一致,故未给付货款,并对其所受损失提出反诉。双方对本诉的货款数额基本达成一致,但对反诉的损失数额需经评估鉴定后方可确定。
疫情期间,原告资金出现断裂,直接影响到该企业的复工复产和职工工资的发放。秉持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经营发展和促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审判理念,朱乐法官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鼓励双方互相理解、协商解决,并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并及时通过手机微信向原被告双方发送诉辩文书、征询调解意见,通过网上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上传和交换。
多次做工作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石化公司承诺于国庆节前分三次付清货款1509782元。双方一致同意就原告某医疗器械公司不合格产品给被告某石化公司造成的损失,待确定具体的损失数额后,另案解决。
该案的顺利解决,保证了原告公司尽快投入生产经营,延续企业生命,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云庭审的“多赢”效果。
“感谢法院帮助我们促成调解,我们收到货款后,一定快速复工复产,早日给员工们发工资!”原告公司在调解结束后在视频的另一端对法官表示了感谢。
复工复产,刻不容缓。房山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将因案制宜,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特别对民营企业、微小企业、涉疫企业等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打造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为经济恢复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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