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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会议。周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督察报告〉所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推进司法改革。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改革正确方向。要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统筹规划各项改革举措,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要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战略性战役性改革、有效解决司法实践突出问题的改革、人民群众能明显感受到变化的改革,切实抓好改革成果总结提炼,不断巩固提升改革效果。
周强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司法改革的推进落实机制。要坚持系统观念,抓好改革整体推进和集成配套,加强关联性改革举措协同配合、政策优化调整,促进不同阶段改革任务贯通协调。要强化问题导向,抓好重点问题梳理分析和整改落实,深挖背后根源性、体制性、机制性短板和障碍,完善常态化突出问题分析整改机制,确保整改到位,确保改革不走偏、见实效。要坚持从严管理,健全系统性整体性督察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督察评估标准,加强改革台账管理,对标对表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落实落地。要准确把握司法改革与审判执行工作的“一体两面”关系,防止改革脱离审判实际、偏离司法规律,促进司法改革与审判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周强强调,要把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为司法改革工作的重心抓紧抓实,努力开创“十四五”时期司法改革新局面。要加强各类改革规划任务统筹整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用好改革督察成果,提升改革效能。要优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推进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综合性、整体性改革创新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法院积极性,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努力创新改革举措。要运用司法改革的巨大成果和显著成效,大力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协同推进司法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把队伍教育整顿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实现自我革命、促进改革创新的有力抓手,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孙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