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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
部署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 推动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推动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会议指出,入冬以来受大范围强降温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国用煤用电用气需求大幅攀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全力组织煤炭、电力、天然气增产增供,煤炭日产量保持高位,发电量、供气量均创历史新高,保障了民生和重点需求。近期多地最低气温破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极值,目前又进入“三九天”,据气象部门预测,一月中旬还有降温过程,会议要求加大力度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保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优先。要坚持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持续做好群众取暖特别是北方地区取暖用能保障。一要组织气田安全满负荷生产,充分发挥储气设施应急保供作用,加强调度协调,有效保障有条件地区的供暖用气。二要督促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挖潜增产,加强运力保障,有序动用储备,多措并举保持煤炭供需平衡。三要安排好多种电源开机应对高峰电力需求,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加强对重点地区外送电支持,做好电力余缺互济。四要压实各方保供责任,督促严格按合同保障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五要完善能源保供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储煤设施和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科学发挥煤电对高峰用电的支撑作用,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会议强调,群众冷暖无小事。务必对民生用气用电用煤切实做好保障,决不允许发生人为断供情况,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指出,加强传染病防治,事关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及时完善相关法律,为传染病防治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会议要求要按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同时衔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传染病防治要突出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改进监测、预警、报告和公开发布制度,完善传染病种类确定和紧急管控措施等规定,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并加大对违法行为追责力度。法律修改完善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抓好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对地方和相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坚持“四早”,加强监测预警、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