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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被盗现金4万余元 竟是熟人所为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俊杰志明)近日,滦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商铺现金被盗案,犯罪嫌疑人竟然是老板的熟人,由于手头拮据,遂起了“偷熟”的念头,最终将自己送入班房。
10月15日8时许,滦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滦州古城商业城某海鲜超市店主刘某某报案称:店内的4万余元现金被盗。接警后,该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经过与店主刘某某了解得知,自今年10月初,多次觉得店里的现金对不上数,经过反复核实,其最终确定店内现金被人盗走,遂向警方报警。民警通过查看周边及店内监控录像,立刻锁定了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经店主刘某某辨认该人居然是其朋友的儿子马某(男,19岁,滦州市人),平日里马某经常来店里送货、闲聊。
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马某并未发觉罪行败露,遂让刘某某约马某到店,通过在店内蹲守,当天10时许,成功将前来海鲜超市的马某抓获。经讯问,马某对其因手头拮据,先后数次打着找店主刘某某聊天的幌子,趁店主不备多次盗窃店内现金,共计4万余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