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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四分检今日成立 新增主任检察官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 作者:

  铁检加挂四分检牌子,编制共110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成立并行使职能,编制共110人,新增了主任检察官制度,目前首批10位主任检察官已遴选完成。据介绍,按照中央政法委、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在继续保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原名称的基础上,加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的牌子,将该院组建为北京市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

  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有4个分院,除第四分院外,其他的3个分院,均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管辖范围。其中,一分院的管辖范围为石景山、海淀、门头沟、昌平、延庆五个区县,二分院的管辖范围为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五区,三分院的管辖范围为朝阳、通州、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六个区县。新成立的第四分院将对部分检察案件在北京市范围内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第四分院管辖相关案件的时间节点为2014年12月30日。其中,管辖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26日。

  为确保第四分院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资深检察官、法学专家、律师、组织人事部门代表等组成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已于本月完成了首批10名主任检察官的遴选工作。这些主任检察官作为办案组织的负责人,在检察长授权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办案权等相关职权,对做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据介绍,主任检察官制度凸显了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将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做到“谁办理、谁决定、谁负责”。

  管辖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管辖以下案件:1.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跨地区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诉讼监督案件;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5.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跨地区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一审案件;6.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生在民航、公交、水运领域并由其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7.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一审案件;8.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仍管辖涉铁路运输案件,业务领导关系和诉讼体系保持不变。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办公场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2号,邮政编码为100040,举报电话为12309。

  机构编制:

  在内设机构设置上,设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业务机构,以及1个行政机构(综合办公室)和2个司法辅助机构(司法服务办公室和法警队),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在编制数量上,第四分院编制110人,所需编制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现有的74人外,其余从北京市检察机关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不再新增编制。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按33%、52%、15%的比例编配。

  原标题:北京市四分检今日成立 跨行政区域审案